——我市“一问责八清理”专项行动暨基层“微腐败”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人答记者问
为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,按照省委统一部署,近日,市委决定,今年5月至11月在全市继续开展“一问责八清理”专项行动暨基层“微腐败”专项整治。围绕开展两个专项工作有关问题,市“一问责八清理”专项行动暨基层“微腐败”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人回答了记者的提问。
问:市委决定开展两个专项工作目的和意义是什么?
答:开展两个专项工作是增强“四个意识”、确保中央和省委政令畅通的重要举措;是我市抢抓机遇、乘势崛起,建设经济强市、美丽衡水的现实需要;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、巩固夯实党的执政基础的有力抓手。 “一问责八清理”专项行动,重在聚焦人民群众和市场主体反映强烈以及巡视巡察、纪律审查和日常管理中发现的普遍性问题,着力解决党的领导弱化、主体责任缺失、落实政策不力、有章不循、懒政怠政等影响我市改革发展和党的建设的突出问题,推进标本兼治,进一步优化政治生态环境、自然生态环境、市场营商环境。基层“微腐败”专项整治,重在聚焦以权谋私、处事不公、作风不实、滥用职权、涉黑涉恶、基层组织软弱涣散等突出问题,坚持问题导向、分类处置、宽严相济、标本兼治,使基层党组织管党治党责任明显加强,人民群众对正风反腐的获得感和满意度明显提升。
问:去年,我市开展了“一问责八清理”专项行动,今年继续开展,两者相比,今年有哪些新的变化?
答:按照省委统一部署,去年,我市开展了“一问责八清理”专项行动,取得了明显成效。今年的“一问责八清理”专项行动,坚持去年好的经验做法,主要从内容上进行了调整。“一问责”,依据问责条例,对问责情形进行了充实拓展,着力解决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决策部署以及省、市重大部署要求不重视,安排不及时,底数不清楚,措施不得力,进展不迅速,成效不明显,党的领导弱化、党的建设缺失、管党治党不力,维护六项纪律不力等三个方面问题;“八清理”,围绕市委、市政府重点工作,对清理内容进行了定向聚焦,着力清理“放管服”改革不到位、项目落地难、政事政企政会不分、落实治霾措施不力、脱贫攻坚政策不落实、招标投标不规范、设立“小金库”、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等八个方面32项具体问题。今年的“一问责八清理”专项行动,坚持以问责促清理,着力解决影响我市改革发展的痼疾顽症,建立健全“清理+问责”长效机制,真正为加快改革发展和全面从严治党清阻除障。
问:今年开展的基层“微腐败”专项整治的重点范围和重点问题将放在哪些方面?
答:整治的重点范围包括:市、县(市、区)直接联系服务群众的基层执法、窗口服务单位和基层站所的领导班子及党员干部,乡镇(街道)党委(党工委)、政府(办事处)领导班子及党员干部,农村(社区)“两委”班子成员;党组织关系在地方的垂直管理机构领导班子及党员干部。整治的重点问题有六类:一是以权谋私问题。重点整治在扶贫资金、惠农资金等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中“雁过拔毛”、虚报冒领 、克扣侵占;在集体“三资管理”、土地征收和惠农等领域强占掠夺、贪污挪用;在惠农政策落实等领域超标准、超范围向群众筹资筹劳、摊派费用,违规收缴群众款物和处罚群众,克扣群众财物,拖欠群众钱款等问题。二是处事不公问题。重点整治在救济补助、社会保障、项目扶持和物资分配上优亲厚友、吃拿卡要、与民争利等问题。三是作风不实问题。重点整治高高在上、漠视群众疾苦,形式主义、官僚主义严重,工作推诿扯皮、应付了事等问题。四是滥用职权问题。重点整治行政执法和办理涉及群众事务时执法不公、滥用职权等问题。五是涉黑涉恶问题。重点整治非法把持基层政权、侵害群众利益,横行乡里、欺压百姓,甚至成为家族势力、黑恶势力代言人和“保护伞”等问题。六是基层组织软弱涣散问题。重点整治农村“两委”班子薄弱、战斗力不强,基层干部乱作为、不作为,“村霸”“蝇贪”,侵犯群众利益、贪腐谋私等问题。
问:您能否介绍一下开展两个专项工作的具体安排?
答:两个专项工作目标要求一致,阶段安排基本同步,具体任务各有侧重。市委决定,这两个专项工作一同部署、一并推进。“一问责八清理”专项行动,分为制定方案、动员部署,全面清理、自查自纠,集中整改、解决问题,完善制度、总结提高四个阶段,各级党委、政府和有关牵头单位、责任单位严格履行主体责任,加强组织领导、坚持标本兼治、坚持分类处置、健全工作机制、强化责任追究,推动专项行动扎实深入开展。基层“微腐败”专项整治,分为动员部署、自查自纠、集中整治、总结提高四个阶段,贯彻落实加强党的领导、充分依靠群众、严格依规依法、坚持标本兼治的原则,通过提高思想认识、开展自查自纠、加大查处力度、强化责任追究、及时通报曝光、加强经常性教育、健全长效机制等措施,压实压紧主体责任,严肃整治发生在基层和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,推动管党治党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。
问:我们注意到,两个专项工作涉及到党委、政府及众多责任部门,如何确保责任到位、取得实效?
答:市委强调,两个专项工作由市委统一领导,市纪委牵头组织协调,各级党委(党组)、纪委(纪检组)要切实负起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,党委(党组)要承担主体责任,党委(党组)书记要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责任,牵头单位要负起牵头抓总责任,纪检监察机关要强化监督问责,市委各巡察组要将两个专项工作列为巡察监督的重要内容,各有关单位要按照责任分工,明确“时间表”和“路线图”,细化工作任务、路径措施、责任人员和完成时限,迅速推进,一项不落、一招不让地抓好推进和落实。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切实加强对两个专项工作的指导、检查和督导,及时掌握进展情况,加强工作指导,督促任务落实,确保两个专项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,为加快建设经济强市、美丽衡水做出更大贡献,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!( 赵松)